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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本所有哪些分組?
A:分為陶瓷組、纖維組、金創組、木質組。

Q:畢業學分與畢業規定為何?
A:1.畢業總學分數,需修滿50學分,其中共同必修15學分、分組專業必選課程30學分、跨組或跨所選修5學分。

2.需修習【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之研究所核心線上課程或本校自行開設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並通過測驗取得修課證明。

3.通過英文能力檢定或通過本校相當等級之英語課程。

4.其他相關規定請參考應用藝術研究所課程規定及選課注意事項與入學年度之學分科目表。

Q:本所招生方式為何?
A:甄試(約每年9-11月期間報名)及入學考試(約於每年12至隔年2月期間報名)兩種方式,相關報名及面試日期依每學年度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Q:授予的學位是什麼?
A:授予藝術碩士(Master of  Fine Arts)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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